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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初稿编撰工作顺利完成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0:18      点击:

为了不断深化民族医药考试科目,进一步规范藏药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提高其业务素质,按照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藏药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要求,受自治区药监局委托,西藏藏医药大学组织专家于2024年7月23至28日,在怡程酒店顺利完成《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编撰(初稿)》。

7月28日,根据前期工作,特召开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工作汇报会,西藏自治区药监局苏东辉局长、西藏藏医药大学米玛校长、西藏自治区药监局普布卓玛处长及我校10余位专家出席会议,西藏藏医药大学索朗平措副教授主持会议。

西藏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对于藏药师培养和选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考试大纲是考试的重要依据。做好大纲的编撰工作,对于提高藏药师队伍素质和质量,推动西藏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患者能够获得更高质量的藏药服务,促进民族医药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上,西藏藏医药大学顿珠就此次编撰工作,从成立编写小组、确定科目,结合我区藏药学科实际情况,充分借鉴执业中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制定初稿并逐条修改校对,确保大纲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西藏自治区药监局苏东辉局长对此次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他指出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对于民族药学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将尽快推动后续工作的安排。

西藏藏医药大学米玛校长指出此次大纲的修订作为与西藏药监局签订战略协议后的第一项重大工作,对民族医药(藏药)现代化的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我校将持续推进《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校对审定,为推动我区藏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德央(科研处)/文图          张雪/传